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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着力建设四级服务体系

  • 时间:20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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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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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把中央1号文件和总社五届六次理事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平昌县供销社立足现状,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新农村四级服务体系,致力繁荣农村流通。

建设具有龙头功能的直属企业。进一步清理旧式企业掌控的市场资源,整合、归流到五大网络,采取股份制和合作制兼容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序改造或重组农副产品购销、生产资料产销、烟花爆竹直营、日用品连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县级龙头企业。盘活社有资产,重新评估价值,全部转化为出资资本,合理注入到龙头企业。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供销合作社控股、职工和社会法人参股的多元投资机制,扩大企业融资能力。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经理会建制,公开招聘能人经营,推动企业规范运转。建立集团经营秩序,严密网络运行规则,严明网络经营纪律,提高龙头企业对网络的调控能力,不断拓展网络覆盖面。

建设具有调控功能的中心基层社。适应行政体制变革,在经济区建好10个“两会”完善、组织完整、功能齐全、核算独立的中心基层供销社组织,承担片区农村市场的组织、经营服务、管理和发展职责。加强中心基层社硬件设施建设,充实内设职能机构,精干行管队伍,建好五大业务片区配送中心,覆盖经济区所有乡镇及居委会。

建设具有骨架功能的乡镇分销社。中心基层社在经济辖区的乡镇或居委会恢复性设立基层供销分社及党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经理、计划、核算、统计等职能人员,建成农村市场前线指挥部。建好五大业务经营部,开展批发、零售服务,覆盖乡镇行政村和社区网点。

             建设多功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片区中心基层社和乡镇分销社在参与当地新农村建设中,加强与辖区乡镇的联系和协调,与“1+6”新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同步规划和建设集农产品收购及加工兑换、废旧物资及可利用垃圾回收、农资农家店及庄稼医院、日用品及文化用品小超市、代理及代办业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社,广泛开展便民、惠民、利民服务,把社区综合服务社建成为农服务的前哨阵地,真正回归“三农”、还社于民,实现办社宗旨。